重溫魯迅狂人日記:白話文運動的先鋒與現代文學的奠基
狂人魯迅·瘋狂到底
魯迅的登場得益于即將興起的白話文運動。
胡適首先寫了《文學改革的意見》,發表在《新青年》上,意圖推動白話文運動。接下來,他寫了一首新詩《嘗試集》。但并沒有引起大的反響,以失敗告終。
魯迅則不同。作為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白話小說,他的《狂人日記》一出版就名聞天下,拉開了白話文運動的序幕。魯迅的偉大之處就在于他第一次接觸白話文學,并且以“文學”老手的氣勢出現。給人的印象是,初入文壇的魯迅是一位成熟的作家。坦白說,中國現代文學源于魯迅的《狂人日記》,又因魯迅的《狂人日記》而成熟。
魯迅肖像
瘋子與月亮
今晚,月色真好。
我已經三十多年沒有見到他了。但今天看到他的時候,我感覺特別清爽。
英語中有一個詞叫“Lunatic”,意思是精神障礙。 “Lunatic”一詞的詞根“Luna”意為月亮或月神。在英語為主導語言的歐洲文壇,月亮與瘋狂有著密切的關系。
在中世紀的歐洲神話中,月亮被視為不祥之物,人看到月亮后會無緣無故地發瘋。與中國的文學和歷史相比,月亮顯得清澈透明,可以讓人精神煥發。
魯迅從月亮入手,本身就賦予小說一種“迷離”的朦朧感,讓讀者懷疑書中的“狂人”是見月醒來,還是見月發瘋。魯迅所描繪的混亂層其實反映的是封建社會晚期,當時整個社會似乎被一層灰色的陰霾籠罩著,瘋狂與理智似乎難以區分。
瘋子與月亮
為“吃”而瘋狂
魯迅先生是現代白話小說的鼻祖,《狂人日記》是開創者。這是毫無疑問的。 1918年8月20日,徐先生親筆寫道:
《狂人日記》是一部很有力量的作品……通過這種方法讀歷史,很多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。后來我偶爾讀讀《通鑒》。中國人還是食人族,所以寫了這篇文章。只有少數人知道這種發現及其關系。
信中之所以說《狂人日記》可以作為閱讀歷史的注解,是因為魯迅發現了《商史》的奧秘。
“狂人”是書中的主角。他在一個沒有月亮的夜晚走出去,發現趙桂翁的眼神顯得很奇怪,他和一群人正在東拉西扯地聊天。起初,瘋子只是以為趙桂翁可能是記恨我三十年前故意踢他的舊筆記本了。
就連趙家的狗,也都用惡狠狠的眼神看著這個瘋子。
此時,瘋子也沒有多想,繼續向前走去。他發現路邊的孩子們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友好,還有趙家的狗,甚至還有家里的父母兄弟。這些人要么與狂人無仇,要么是狂人的近親。他們怎么會有這么深的仇恨?
帶著一連串的謎題,瘋子翻開了一本按時間順序排列的歷史書,發現書中充滿了“仁義道德”組成的“食人主義”。至此,狂人終于明白,所謂的仁義道德,其實是人類吃人的法則。這一法律一直延續下來,形成了封建社會“尊食”的風俗。
魯迅先生把“尚食”比作封建禮教中腐爛的“規矩”。其實就是以消滅人性為代價,消除人性中的個性,彌合封建主義殘余的裂痕。每個人都想依靠并適應“食”的規律,與周圍的人保持共性,盡自己的能力去演繹生活,希望自己能像別人一樣生活。
因此,魯迅在《致徐壽堂的信》中,大膽而狂野地宣稱,他的《狂人日記》可以作為閱讀歷史的注解。因為在魯迅看來,在四千年的封建國家里,歷朝歷代的人們始終圍繞著“食糧、食人”。擅長的人吃人,不會的人被別人吃。
狂人是不能被“美食”文化所容忍或需要被同化的人。
那些讓瘋狂的人“瘋狂”的事情
“狂人”發瘋后,寫了13本日記,記錄自己和身邊人的遭遇。瘋狂的日子里,狂人感覺自己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“清爽”過,也看到了一些以前從未見過的東西。一切看起來都很簡單,以“吃人”為主要故事情節。其實,其中蘊藏著魯迅對封建毒瘤的極度諷刺。
自古“忠臣必歸孝”,孝是人類最偉大的道德已成為共識。到了狂人活著的時候,經過四千年的發展,孝道似乎已經發生了變化。
大哥說,婆婆生病了,兒子必須割一塊肉煮給他吃,才算好男人;母親沒有說不。
這是日記中“老大哥”的一段話。 “大哥”代表的是封建社會中一類“愚孝”的人。他們的觀點是,為了孝敬父母,甚至割下自己的肉來喂養父母也不為過,甚至將其視為一種榮耀。雖然瘋子保持沉默,但正是他的沉默,讓他對這種變質的孝心產生了深深的懷疑和恐懼。
狂人對道德有深深的懷疑和恐懼
為了履行所謂的“孝”,贏得所謂的“榮譽”,一個人其實可以做出一些對自己殘忍的事情。試想一下,還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。
接下來,母親的表現更讓他驚訝,“我母親沒有拒絕?!本瓦B母親也認為割掉孩子的肉來喂孩子并沒有什么問題。是因為母親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嗎?答案絕對不是這樣。因為母親在5歲的妹妹被吃掉的時候哭了,這說明母親還是心疼自己的孩子的。
母親一方面為孩子的死而哭泣,另一方面又默許了吃孩子的行為。兩個看似不相容的矛盾卻能完美地融合在一起,真是奇怪。原因是每個人都想獲得“孝”的美譽。孩子愿意為母親而死,以示孝心。母親也選擇配合孩子的“慷慨赴死”行為。一切都令人滿意。一個早已虛幻、脫離現實的“孝”字。
狂人時代顯得虛幻脫離現實
他們村里一個大惡棍被大家活活打死了;幾個人把他的心、肝挖出來,用油煎著吃,以壯膽。
如果他們想吃掉我,你一個人是想不到的;但為什么要費力加入這個幫派呢?
魯迅覺得那些封建長輩表面上看起來道貌岸然,正義感十足,但實際上卻想掩蓋自己內心的軟弱。當它們獨自一人的時候,根本不敢吃人。只有三五成群,互相鼓勵的時候,它們才敢吃人。
清代人戴震曾說過:“暴官以法殺人,后儒以理殺人”。我就是這么說的。之所以要以幫派的形式組織起來,是因為這樣看起來更符合道德立場,吃人也會顯得理所當然、天經地義。按照常理,一個人的觀點很難代表事實。如果一群人在某件事上達成了共識,自然就沒有反駁的余地。
后儒家所說的“理”,只是大多數人認同的東西。當殺戮和食人成為一種真理時,真理就成為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精神武器。這件武器只有通過大家的力量才能撿到。所以,一群弱小的靈魂聚集在一起,互相壯膽來使用他,顯得相當囂張。
傲慢的外表背后是脆弱的靈魂
反抗失敗后,服從是最好的選擇
老君千里迢迢來看我,但他已經早康復了,正在某處等工作。因為他笑得太厲害了
小說開頭的序言中提到,“狂人”終于康復了,已經去外地接替官員了,所以哥哥很高興。
我可能不是無心沒吃幾塊姐姐的肉,現在也輪到我了
小說臨近結尾時,“狂人”出現了一些心理活動。 “瘋子”相信,如果他不吃幾塊死去妹妹的肉,他就會被吃掉。
看來故事有了一個完美的結局,瘋子沒有被吃掉,哥哥也笑了,一切似乎都很幸福。如果把兩句連在一起,你會發現“狂人”兄弟的快樂笑聲中流露出封建殘余的沾沾自喜的勝利者姿態。可悲的“狂人”并沒有一路走下去,最終選擇了與那些“吃”的人戰斗。人們”和睦相處。
瘋子最終過著和別人一樣的生活
小說的最后,魯迅展現了他悲劇性的一面??磥?,連魯迅這樣“瘋狂”的人都覺得,在瘋狂倫理掩蓋下的封建年代,“人活著變成鬼”遠比“鬼變成人”可怕得多。也許抵抗失敗后,服從才是最好的選擇。